展商须知

Essential Information

诚挚感谢贵单位参加“2024国际园林园艺展览会”。为帮助您更好地筹备参展工作,以下事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规定。

展馆内禁止吸烟。

展馆内禁止动用明火及电焊等明火作业。

禁止使用碘钨灯、霓虹灯及带触发器发热量大的高温高压有安全隐患的灯具。

禁止在未做防火处理或未做隔离保护的易燃物体上安装灯具等用电设备,易发热的电器设备、高温灯具经展馆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高温灯具周围(0.5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品等。

禁止将聚光灯和其它发热装置对准或靠近消防喷淋装置。

禁止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等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消防通道、消火栓附近不应堆物、设展台等,展馆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临时性的货物堆砌必须集中,牢固可靠,禁止倾翻、倾倒。

严格按照展馆标准布展图布展,消防主通道、副通道宽度及其他消防要求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3部分:展览场馆》(DB31/540.3-2013)相关规定并落实。

根据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的消防设计,为加强展馆内防火管理,提高防火能力,单层大展厅及双层大展厅的上层须在展厅内的2个纵向消防主通道处设置防火隔离带,4.2、5.2、6.2号展馆原则上防火隔离带不小于12米。

展馆方不提倡特装展位全封闭,全封闭展示区域建筑面积大于160平方米且影响原有消防设施使用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并设年检合格的灭火器。全封闭展示区域或半封闭展示区域的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时,疏散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宽度不应小于0.9 米。

搭建展位或其它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消防安全法规所规定的非易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B1级,局部使用的可燃76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展馆使用手册材料应经防火处理达到难燃性能等级之后方可使用。展馆方工作人员有权将达不到防火要求的材料清理出场。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未经防火处理的易燃材料。

地毯必须为阻燃地毯,展位搭建商需出示地毯的阻燃不低于B1级证明。

敷设在隐蔽场内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性PVC管保护,封闭的灯箱安装应有足以散热的通风口。

禁止在吊顶喷淋装置或照明装置上附着或悬挂任何物品。

机械展品如内燃机车、汽车、拖拉机及各类汽油、柴油发动机等,油箱内的燃油不应超过油箱总量的10%。

未经展馆方书面批准,各种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及 武器、枪支、刀具展品不得带入展馆,如需展示,必须以模型代替。

氢气球禁止使用。未获得展馆方的书面批准,禁止将气球带进展馆,一经发现,展馆方有权予以清除。清除费用由组展方或其参展方承担。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展览馆消防安全管理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DB31/540)、《展览建筑及布展涉及防火规程》(DGJ08-2173-2016)执行。

展台搭建规定搭建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选材合理坚固。

搭建物必须建在应有的场地范围以内,其垂直投影不得超出划线范围。任何展台结构或展品(公司名称、标志、灯箱和海报)禁止超出展位边界。禁止利用展馆内建筑物、建筑物装饰、栏杆、墙体作为展台结构的一部分,禁止展台搭建占用绿化用地。

展厅内所有展位搭建的层数不应大于二层。其中,单层展位最大搭建高度不得超过6米(含6米),双层展位最大搭建高度不得超过8.5米(含8.5米)。室内展位搭建的层数不应大于二层,当二层建筑面积超过200 平方米时,楼梯的数量不少于2个,二层相邻最近的两个疏散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5米。

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厘米以上的无焊接材料,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直径不小于60厘米的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施工过程中,手摇式升降机不得用于支撑工字钢等结构。

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厘米,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米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承重构件,所采用的角钢、槽钢、方通等材料必须为国标产品,特装展位承重构件不得采用装饰用柔性金属材料或脆性材料(如玻璃)。

木质承重柱、承重梁须内衬连续实木方通,以保证构件本身结构完整。

木质结构单跨跨度限制在6米以内,高度限制在5米以内,钢结构和钢木混合结构(包括内衬钢质方筒、铁架)单跨结构限制在8米,成型钢网架跨度可根据其截面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得超过12米(专业舞台搭建网架除外),如果有展位超出以上标准,该展位要向展馆现场工作人员出示专门的结构稳定计算书。

无框架结构特装展位,木质墙体厚度不得小于30厘米;框架结构特装展位,木质墙体厚度不得小于10厘米。承重木质墙必须有方钢或无缝圆管做内撑。

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1厘米),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在水平面1.5米处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空场地上特殊装修的展位外表面如在通道的视线之内,也必须要做装饰处理,维护展馆整体美观。

禁止面积不符和人证不符;任何搭建单位不得为其它施工单位代办施工手续,违者将取消其2年内进馆施工资格;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施工证件,服从展馆管理人员的管理,并配合其工作。

进入展馆进行展位施工的搭建单位,禁止从事与本展位施工无关的其他活动,一经发现,展馆方取消其进场施工资格,并将其加入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者,永久取消进场施工资格。

展位承建商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现场负责人,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一并登记备案。现场负责人有义务对其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和法制教育,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并佩戴明显的标识。

2米以下的作业可使用人字梯。2米至3米以下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移动脚手架,脚轮必须固定,交叉斜撑必须扣好,每一层都须铺满脚手板,操作层须有护栏。如作业高度超过3米,需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定,采用可靠的登高设施及保障措施后方可施工。以上作业均需有专人旁站防护,必要时,需用警示带隔离作业区。

现场施工中,施工材料应放置在本展台范围内且不得阻塞通道,如阻塞通道,展馆方将视其为废弃物料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展台搭建过程中的废弃物料,随时装入展馆内的垃圾箱。现场施工中,施工材料禁止倚靠展台。

重型机器设备及特种车辆须通过使用地撑板将重量分摊,使得机器设备或特种车辆对地面的压力不超过各展厅地面允许承载力的80%,且避免受力点长时间压住展厅地沟盖板。机器设备等重型展品安装完成后若有震动应设置底框并加装减震装置。特种车辆进入展厅作业要有专人指挥并行走指定路线,重型叉车、吊车禁止通过展厅主展沟盖板,吊装车辆支脚必须趴开且铺垫钢板或枕木,以确保足够的承力面积。对于违反以上规定,按每宗扣除押金500元处理,若造成展厅地面损坏的,将按照场馆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撤展时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推倒、拉倒等野蛮施工。在撤展过程中禁止抛掷物料。

特装展台必须在展位箱盖板上方预留活动板,以便在需要时对展位箱进行操作。若展沟被展台承重结构(如墙体或柱)彻底压死,只能作重新申请电箱处理(因此类原因重新申请电箱均按预订单处理,如展商不愿重新申请且经运营中心及组展方协调无果的,须做跳闸免责承诺,发生跳闸后并要求恢复供电的,因电箱被压死,无法及时恢复的,仍需要重新申请电箱)。

展馆内禁止使用油漆或其他油性涂料。对于违反此项规定的,将按照场馆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如发现将油漆、涂料等倒入展馆下水道和卫生间水槽等处,每发现一次定损1000元,若造成展馆设施设备损坏的 定损费用另行支付。

汽车吊、曲臂登高车必须完全打开支腿,并支撑到位。汽车吊、曲臂登高车必须配备作业指挥员,尤其是汽车吊、曲臂登高车成群作业时,合理安排作业半径,严禁作业半径重叠。汽车吊、曲臂登高车作业区 域内必须设置警戒区,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出。

展台所设计的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搭建应确保展台结构的整体强度、刚度、稳定性。展会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审图公司审核后的平面图施工,未经许可,不得任意修改。在展位平面图送审报批之前展馆方可给出修改意见,具体审核要求应根据有关部门法律条例进行。

所有室内层高低于4.5米的展台,由参展商或展位承建商向主场搭建商申报图纸,由主场搭建商审核。

所有室内层高超过4.5米(含4.5米)的室内单层展台、双层展台以及室外展台,其展位搭建设计图纸(包括三维效果图、详细尺寸图、展台平面图、立面结构图、恒载图、双层展台的钢结构图、材料明细清单及相关计算数据)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所属审图公司审核盖章确认,确保严格按照其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搭建的送审展台,在结构设计、承重、稳定性、强度上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足够的安全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消防规定。组展方将进行展会展台审核,审核通过并印章确认后,参展商在进馆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及负责审核的审图公司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展览咨询或会展服务或展览展示业务,聘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明至少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证明复印件)报予展馆方备案。组展方将负责监督整改违规搭建,未按要求整改的,主办方有权制止展台施工并一律按50元/ 平方米乘以展台总展示面积扣除所得金额扣除主办押金。

展台与墙面之间必须留有不小于1米的检修通道。

通道必须保持直线,且通道内不得有立柱、堆物等阻碍物。

展台与通向机房门及警铃接触点之间须至少保持1米宽的通道,距离消火栓正面至少保持1.4米。

组展方需确保租用场馆举办展会期间的展台施工及展示期间安全,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因展台结构设计和施工问题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

展位不得遮挡柱子上消防手动报警器及消防声光报警器,若必须遮挡, 须将消防手动报警器及消防声光报警器开孔挖出,孔距不小于 15cm×15cm。